当晚23时54分,老王拨打110报警电话,称自己在家中杀了妻子,随后在现场等待民警抓捕。当地民警接报后赶赴现场控制住老王,并拨打120急救电话,次日凌晨0时许,当地120出诊医生到达现场,经鉴别确认小丽已死亡。
法院认为,小丽精神病症发作时持水果刀伤害老王,老王在头部被划伤后产生杀害小丽的犯罪故意,其将小丽绊倒后,多次砸击小丽头部致其不再动弹,已没有再次侵害老王的行为能力,而老王杀人故意坚决,再次拿锄头击打小丽头部直至其死亡。小丽倒地被数次砸击后,已经丧失了防卫的条件,故老王的行为从整体上不能评价为防卫行为,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。但鉴于被害人案发前因病情发作持水果刀划伤老王,对引发本案有一定过错,老王作案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,构成自首,据此可对从轻处罚。最终,法院判决老王犯故意杀人罪,判处无期徒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(羊城晚报•羊城派综合自晨影片、潇湘晨报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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